新劳动法引发工潮等劳资纠纷
作者:wiven 来源:平潭人才网 日期:2012-07-25 浏览
中国即将在下月一日实施的新劳动法引发包括工潮在内的种种劳资纠纷。继外企沃尔玛、中资的华为、香港上市的玖龙纸业等企业之后,国营的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也决定花费735万元,将旗下郑州石油总公司144名员工全部转为“劳务工”(即外包员工或临时工)。

  新劳动法本意是要保护劳工的权利,不过许多国有上市公司和外资企业却抢先下手抹掉老员工,有的把员工改为劳务工,有的要老员工“辞职再入职”,这些做法被视为是裁员的手段。

  企业的自保动作,与新劳动法第十四条大有关系。新法规定,在一家公司效力10年以上的员工,可自动获得直到退休的长期合同,也就是说,企业很难裁退那些工龄10年以上的员工,这大大削弱了资方的自主性。

  据《河南商报》报道,被遣散的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旗下郑州石油总公司员工都认为,公司是为了规避新劳法,才赶在岁末摆脱老员工。不过,郑州石油总公司“清理整顿办公室”称,公司将员工转为劳务工,是正常的企业改制。该公司遣散小组工作人员周新民说,中石化作为一家上市企业,必然要甩掉沉重包袱,而且,河南分公司为这次改制还拿出了735万元对员工进行补偿。

  报道说,截至11月29日当天,在被涉及的144名员工中,只有十几个人填写了“申请转化劳务工人”的申请单。转成劳务工后,遣散人员可重新回公司,但要以劳务工的形式,其实就是临时工。

  同个时候,《南方周末》也报道,新劳法实施在即,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许多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纷纷在年底前突击,把一些老员工改为劳务派遣。这意味着,有更多员工将不再是所服务企业的员工,而只是由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人员。

  最先引起人们关注企业规避新劳动法的,是深圳华为10月发生的“7000人集体辞职事件”,该公司要近7000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先辞职,之后再签过劳工合同。之后,中国银行四川分行业也将工龄较长的员工合约,转成中介机构的合约员工,引起部分员工不满。

  据报道,华为“辞职门”事件后,广东、福建、上海等省市,不止一次发生类似事件。这种在新法生效前抹去员工工龄的做法蔓延开来,以至于有专家惊呼,这是新劳法生效前的一场地震和侵权风暴。

  不过,从资方的角度看,新法不只会让企业失去裁退员工的自主性,还会加重企业的成本。

  据《东方日报》报道,香港工业总会副主席刘展灏表示,实施新劳动法后,企业需支付加班及保险等费用,这将导致资方的成本增加超过三成,对珠三角投资的台湾、香港业者冲击颇大。

  刘展灏说,新法对任何一个在中国有请人的商人都有影响,业者都想在法例生效前做一些调整,他相信年底过后至新年期间,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将无可避免地调整。

  企业以节约成本为由,把员工转为劳务工,但却有员工认为,这个安排让他们觉得像是被卖的猪仔。

  据南方网报道,一名在广州港资企业环球帽制品公司工作八年的员工说,她签了新合同后,就变成一家名为广州市创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输出的劳务工。

  她说:“之前,我都没听过这个广州创建,我怎么就成了它输出的劳务工?我的感觉就像是被卖了的猪仔,公司把我们400多名员工打包批发给了广州创建。”